沈阳师范大学致全校教职员工的一封信

发布者:附属艺术学校发布时间:2020-01-27浏览次数:25

沈阳师范大学致全校教职员工的一封信

各位老师们、同志们:

向大家拜年!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并发表重要讲话,国务院总理、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主持会议进一步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辽宁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就做好防控工作提出具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为保障全校教职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致信大家,凝聚共识,万众一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科学有效防控疫情远离病毒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一般症状有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严重者出现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和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凝血功能障碍。多数患者为中、轻症,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新型冠状病毒与SARS冠状病毒有很大不同,还未表现出SARS那么可怕的特性。因此,大家既要高度重视,但也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2.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外出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规律作息,适度锻炼,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和人多集中的地方,不要参加聚会、聚餐等各类集体活动。

3.从即日起,在沈教职员工原则上不要离开沈阳,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需向所在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请假,中层干部需向分管领导请假。在外地休假、外出的教职员工回到沈阳后,应向所在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报告,同时自行居家隔离观察至少14天,其间不到单位及公共场所活动。
    4.
任何人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请及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检查,并将情况上报所在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

二、支持配合学校防控工作务求实效

学校对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126日(正月初二)学校党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和安排。

1.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贾玉明、校长郝德永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做了详细分工。

2.审议通过了《沈阳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文件附后)

3.会议明确对校园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通知附后)

4. 会议明确对高校美术类专业加试等工作延迟举行。 

5.会议明确取消寒假期间校内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明确暂停开放辽宁古生物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相关场馆。

6.会议明确对各教学场所、食堂、宿舍实行封闭管理,学生自行在家中安排学习和生活。教师不得擅自召回学生,可通过网络、微信、邮件、电话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和思想沟通。

7.会议明确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按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8.会议明确将根据疫情发展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加强研判,随时向全校师生员工通报信息。

9.会议还明确了其他相关事项。

三、认真落实防控责任从我做起

1.全校教职员工要增强责任意识、公民意识和道德意识,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防控规定和工作要求,并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2.每一位教职员工要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关注官方、学校发布的相关信息,增强防范意识,正向传导传递疫情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传递正能量。

3. 要密切关注政府、学校发布的相关通知,保持通讯畅通,沟通便捷,按要求将自己应该报告的情况及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报告给所在单位、部门党政领导。

4. 在积极参与配合学校相关防控工作要求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假期时间,避免空耗时光,把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安排得更加健康、充实、有意义。

5.关于开学时间,学校将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一步的具体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并第一时间通知给广大师生员工。

各位老师,同志们: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这场防控疫情的战役面前,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凝聚沈师力量、发扬沈师精神、勇担使命责任。自觉做到各尽其责、守土有责,团结一心、同舟共济,为有效防控疫情做出每一个人应有贡献!

最后,祝各位老师、同志们及家人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沈阳师范大学

2020127

沈阳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

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及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和《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207 号)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

1.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贯彻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有效防控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2.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知识。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增强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引导师生积极采取防控措施,传递正能量,为防控疫情贡献沈师力量。

3.建立联防联控体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监测报告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调动全校师生,形成防控合力。各级党组织要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发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发挥党员干部、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明确每一名师生的职责和要求,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采取切实措施,完善联防联控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加强党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2.做好宣传教育。由党委宣传部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校师生员工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对疫情相对集中地区学生要“一对一”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传达学校疫情防控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及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3.做好物资储备。由后勤工作处(校医院)牵头,财务处、资产管理处配合,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

4.加强校园管理。校园安全与管理处负责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专家公寓和生活区管理,即日起校园采取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

5.加强信息排查。学校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校内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报告制度,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对本单位师生的身体康健状况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做好开学前的身体状况报告,及时掌握信息。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全校师生状况开展普遍排查,将全校教师及学生14天内有武汉进出经历或师生中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武汉离开者的情况分别报各牵头责任部门。各牵头责任部门要及时报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向省教育厅等部门的疫情上报工作。

6.强化校医院职责。后勤工作处(校医院)要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主动与卫生健康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做好医务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立即联系指定医院转诊,按《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缓报疫情。

7.设置医学隔离区。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末次接触后14天。学校将集中设置隔离医学观察地点,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后勤工作处、后勤集团负责食宿安排。 

8.做好开学预案。教务处要针对疫情的变化情况做好工作预案,根据疫情发展和上级部门通知要求确定是否调整开学时间,学校将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9.减少出行,不举办聚集性活动。按照防控部门要求,师生要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密切关注学生返校情况,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返校。未经学校批准,校园内禁止举办聚集性活动。

三、做好准备,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

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图书馆、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由后勤工作处牵头负责,在开学前对学校学生宿舍等重点区域进行病毒防疫消杀及鼠患消除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学校各单位要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的二级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组织和领导,落实学校各项防控措施。

2.由学生处牵头负责本科生的疫情防控和信息统计工作,研究生处牵头负责研究生的疫情防控和信息统计工作,人事处牵头负责教职工的疫情防控和信息统计工作,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牵头负责留学生和外籍教师的疫情防控和信息统计工作,后勤工作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协调负责做好生活区的疫情防控和信息统计工作。各单位、各生活区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生活区的疫情防控和信息统计工作。

3.各级党组织和全校党员师生要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4.全体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做好本职工作,切实落实学校相关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学校党委对疫情防控处置不力,因工作不到位而产生严重后果的单位和干部要进行严肃追责。

5.全校师生员工要避免到疫情严重地区探亲或旅游,要正确认识并积极支持、配合政府和学校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附件:沈阳师范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贾玉明   党委书记

             郝德永   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钱英伟   党委副书记

             刘  娇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韩国海   党委常委、副校长

             许金龙   党委常委、副校长

             杨  杰   党委常委、副校长

             刘  铸   党委常委、副校长

  成  : 刘天华   党委常委、教务处处长

            卢  全   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邵永运   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唐立宝   党政办公室主任

      邵学军   学生处处长

           张  宜   研究生处处长

         周振田   人事处处长

          张  伟   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

           杨柏冬   财务处处长

         耿家娜   团委书记

           王  博   资产管理处处长

          李春阁   后勤工作处处长

             冰   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处长

           史宝中   后勤集团总经理

         董淑梅   校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主任:唐立宝(兼)


沈阳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0126日印发


沈阳师范大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传播,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校园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后勤工作处及校医院人员暂停休假,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

二是切实加强出入校园车辆、人员管控。自127日(农历正月初三)12时起,关闭北门、东门和南门,原则上禁止非本校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入校,对所有司乘人员及行人进行证件登记。

三是从即日起,校园内暂停举办各种集中性大型活动和会议,暂停开放古生物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一切场馆。教学楼和各生活区学生宿舍楼、食堂等实行封闭管理。

四是专家公寓外来人员实行严格管控,校园安全与管理处严格做好证件登记,留宿人员及外地返沈人员须到物业办公室登记,物业电话:13644010538,张庆伦老师,业主有发热症状及时报告校医院,校医院值班电话:13478865737,董淑梅大夫。

五是后勤工作处、资产管理处按照财政厅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尽早完成口罩、防护服、治疗药物、治疗器械等物质的紧急采购。

六是后勤工作处牵头,资产管理处配合,落实纺校宿舍楼临时隔离场所的准备工作。

七是后勤工作处牵头,校园安全与管理处配合,落实对校内围墙损坏部分进行紧急维修,并责成安保人员对易损坏部位加大治安巡逻力度。

八是本科生、研究生在没有接到学校通知前,不得提前返校。

九是留学生公寓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在校留学生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要经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同志同意;校外留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十是教职工尽量减少春节期间外出,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到疫情严重地区探亲或旅游,停止外出(包括沈阳市内)培训学习、工作交流和校内调研等活动。



沈阳师范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