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年沈阳市名班主任以训代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2-28浏览次数:93

  职教字[2017]21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年沈阳市名班主任以训代评工作的通知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4〕4号)和《沈阳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根据《沈阳市中小学班主任领军团队建设工作方案》(沈教发〔2016〕7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年沈阳市名班主任以训代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41名荣获2016、2017年沈阳市骨干班主任(见附件1)荣誉称号者,根据推荐条件得分排名选拔前20名参加培训,再根据培训考核成绩,差额产生沈阳市名班主任。

  二、推荐条件

  (一)基础条件

  1.从事班主任工作事迹突出、感人,在区域内模范引领作用明显,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多年来深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赞誉。特别是长期扎根条件艰苦地区和偏远农村,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班主任教师。

  2.在区域内,班主任工作有较成功的经验,能够发挥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

  3.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在区域班主任培训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乐于分享经验,帮助新班主任成长,提升队伍整体水平。

  4.所有推荐人选必须现仍从事一线教学并担任班主任工作。

  5.经查实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不予推荐。

  6.近5年,参加过市级以上班主任工作相关培训。

  7.具有长期担任班主任的身体条件。

  (二)加分条件

  1.所带班级曾获得沈阳市及以上先进班集体称号;

  2.个人获得市级以上班主任或大赛荣誉奖励;

  3.所带班级在文体比赛集体项目中曾获得沈阳市以上奖励。

  4.说明

  (1)以上荣誉应为2012年以后获得;

  (2)计分方法:政府颁发的荣誉国家级10分,省级7分,市级5分,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国家级8分,省级5分,市级3分;

  (3)以文件或证书为依据,每项荣誉以最高级别计算,不累计重复计算。推荐名额产生后需提交相关证实材料。

  三、培训安排

  2017—2018年沈阳市名班主任培训由市教育局德育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在推荐人选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和时限

  1.电子版材料:

  10月12日下班前将推荐表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以“学校+老师姓名”重新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

  2.纸质电子材料:

  经排名产生前20名的班主任(名单另行通知)需再将附件2的纸质版、培训证明、相关荣誉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于10月17日前报送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203。

  联 系 人:关旻暐 联系电话:22714060

  电子邮箱: 2641992089@qq.com

  附件:1.2016、2017年沈阳市骨干班主任名单

  2.2017—2018年沈阳市名班主任培训推荐表

  沈阳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

  2017年9月28日